期刊简介
当前位置:首页 > 通知公告 > 正文

解放军医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(教育部计划)招生简章

时间:2020-11-16 16:13:00

 解放军医学院是解放军总医院的教育机构,集医疗、战备、保健、教学、科研于一体,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首批批准具有博士、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院校之一。解放军总医院研究生院为解放军医学院的研究生教育部门。

 解放军医学院经过六十余年发展,现有8个国家重点学科、6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平台、5个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、54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国际合作基地、61个全军医学专科中心(含研究所和专病中心),47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军队建设项目,21个临床医学部。

 现拥有中国工程院、中国科学院院士6名,博士、硕士生导师564名,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11项,发表学术论文连续15年居全国医院之首,与全球121个科研机构建立学术交流合作关系,每年举办40余场国际学术会议,选派专家近千人参加国际学术交流。

 解放军医学院学科门类齐全、临床资源丰富、师资力量雄厚、技术设备先进、设施环境完善。我们热忱欢迎积极进取、勤奋好学、立志献身于国家和军队医疗卫生事业的优秀青年报考。

 一、招生计划

 我院培养类别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(仅限临床医学)。

 目前教育部无军籍地方研究生招生计划尚未下达,待下达后另行通知。

 二、报考条件

(一)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贯彻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热爱国家和军队医疗卫生事业;

(二)诚实守信,学风端正,不存在有违学术道德、专业伦理等行为,未受过任何处分;

(三)身心健康,符合军队院校招生体检标准;

(四)具备教育部承认的硕士学位,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到前须获得硕士学位;

(五)年龄不超过45周岁(截至2021年9月1日);

(六)考生原则上不得跨一级学科报考。学术型考生报考专业须与硕士期间学习专业相同,或所从事专业相近。专业型考生报考专业,须与硕士期间学习专业相同或相近,且硕士学习阶段为专业型或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。

 三、报名程序

(一)提交报名材料

 申请对象应于12月11日前,向我院提交以下报名材料:

 1.《解放军医学院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》;

 2.《解放军医学院招收研究生政治审查表》;

 3.专家推荐书(两名相关领域高级职称专家填写并加盖所属单位公章);

 4.硕士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;

 5.学历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(应届生须提供硕士期间课程成绩单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,且在录取前补交硕士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和学位证书复印件);

 以上材料均须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,纸质版以邮政特快专递(EMS)形式邮寄(以邮戳时间为准)至解放军总医院研究生院招生培养处,电子版文件以姓名命名发送至jfjyxy@163.com。

(二)网上报名

 申请人须通过教育部“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”(网址:http://yz.chsi.com.cn/,以下简称“研招网”)进行报名。

(三)报名缴费

 考生需交纳报名费200元,汇款账户名称与账号均在“研招网”填报系统内显示。报名费支付后一律不予退还,网报时间截止前为成功交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信息无效。

(四)报名时段

 报考时间由2020年11月16日至12月10日,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。

 四、考试形式

(一)初试

 初试为笔试,内容为英语、专业基础和专业理论三部分。英语原则上使用国家医学考试中心考题,考试时间与考试中心考试时间一致(如有变化请关注我院网站通知),考场设在解放军总医院院本部,考生可凭准考证于考试前一天到指定地点查看考场路线。

(二)复试

 复试内容包括笔试、面试、体格检查和心理测试等,具体安排在初试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。

 五、其他说明

(一)申请对象必须保证填报的各项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,若发现有任何弄虚作假行为,取消申请资格;

(二)体检或心理测试有任何一项不合格者,均不予录取;

(三)地方在职人员须取得原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,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;

(四)未尽事宜以我院互联网公布信息为准,网址:http://www.301hosptial.com.cn;

(五)联系方式

 1.通讯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28号院解放军总医院研究生院招生培养处,邮政编码:100853

 2.联系人:闵潇    电话:010-66939263





上一篇:投稿须知
下一篇:最后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