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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征集军事医学科学院院史馆馆藏资料和实物的通知

时间:2013-06-08 14:02:00


各单位、离退休老同志及家属,广大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:
    军事医学科学院院史馆筹建工作正在抓紧推进。为进一步弘扬军事医学科学院精神,更好地挖掘、搜集宝贵的院史资料,丰富院史馆藏品,现面向全院干部、战士、职工,离退休老同志及家属,校友以及社会各界人士,广泛征集军事医学科学院院史馆馆藏资料和实物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    一、征集范围和类别
    (一)国家、军队主要领导人、社会知名人士和重要外宾来我院视察、参观、访问或演讲的资料,包括照片、音像、题词、赠言手迹、赠送的纪念品等。
    (二)反映军事医学科学院发展各个时期标志性科研成果的奖杯、奖牌、奖状等实物以及有影响的人物、事件的文献图片等材料;对当时社会产生过重要影响的事迹材料(包括照片、实物、书籍、报刊、录音、录像等)。
    (三)军事医学科学院各个时期制发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印刷品、实物,使用过的院旗、院章、院标、院徽、证章等,以及使用过的饭票、工作证、借书证等实物或照片;历届学生录取通知书、毕业证书、毕业合影照片、同学录、纪念册、导师与学生间赠言题录等的实物和照片。
    (四)军事医学科学院各个时期主要领导和知名院士、专家的照片、聘任书、论著、自传、手稿、证书及获奖材料等的原件或影印件,以及在我院工作期间使用过的有纪念意义的实物。
    (五)各个时期军事医学科学院工作人员参加的各类重要活动(社会活动、学术活动、各种赛事等)的资料、照片、实物(如作品、奖品、纪念品、证书等)。
    (六)院办科企产业发展沿革的相关资料、实物、照片等。
    (七)军事医学科学院各个时期建筑设施、仪器设备、教具、重要出版物(含早期出版的刊物)、报刊(创刊号)等的实物或照片。
    (八)知名校友自传、事迹介绍或相关资料、实物、照片、音像、书刊等。
    (九)其他有史料价值和陈列价值的资料与实物(如早期的中外文研究报告、实验记录、规章制度等)。
    二、征集要求
    (一)征集年限:2013年以前。
    (二)征集时间:2013年6月至12月。
    (三)提供的图片资料,请附简要的文字说明,包括时间、地点、事由、人员的姓名及职务等,提供的实物请附简要的文字介绍。
    三、征集方式
    (一)接受捐赠。对无偿捐赠者,军事医学科学院将颁发捐赠证书以志纪念,捐赠物品根据具体情况保存在院史馆。
    (二)代管与复制。对特别珍贵的资料、实物,院史馆可代为保管(双方签定保管协议),或复制、翻拍后返还原件。
    (三)出让购买。愿意将军事医学科学院院史资料、实物出让给我院的,可经过鉴定、确认后,协商双方可以接受的价格,签订出让协议。
    (四)文字或口头提供。对本人或他人在院期间工作、学习、生活状况撰写文章的,可以以纸质或电子方式邮寄至院史馆。对年事较高的老同志,院史馆可派人前往协助记录整理。
    四、权益维护
    (一)凡接受捐赠、购买、复制、交换的院史资料归军事医学科学院所有,院史馆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和提供使用。
    (二)凡无偿捐赠具有较高史料价值的,院史馆将颁发捐赠证书,捐赠者可优先、无偿利用所捐赠的院史资料。
    (三)凡捐赠者享有著作权的院史资料,院史馆将依法予以保护。
    (四)凡寄存院史馆的院史资料,所有权归寄存者所有,本馆将按寄存时达成的协议,提供使用。
    (五)不愿捐赠的可经院史馆复制后,将原件退还本人珍藏。
    五、联系方式
    联系单位:军事医学科学院院史馆筹建办公室     联系人:祝心越、郝文明、李连杰
    联系电话:010-66930410/15901156690(地线),0201-930410(军线)
    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太平路27号院办公区2号楼403房间     邮编:100850
    电子邮箱:ykyysg@126.com



军事医学科学院政治部
二〇一三年六月六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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